主体
品牌
分类
甲类非处方药
类别
中成药
药品名称
百灵鸟一清颗粒 贵州百灵
药品通用名
一清颗粒
剂型
颗粒剂
用法
口服
使用剂量
一次7.5克,一日3~4次。
包装规格
7.5克*12袋
有效期
30个月
特性
适用人群
成人
适用疾病
清热泻火解毒。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、目赤口疮、咽喉牙龈肿痛、大便秘结;咽炎、扁桃体炎、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。
适用症状
清热泻火解毒。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、目赤口疮、咽喉牙龈肿痛、大便秘结;咽炎、扁桃体炎、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。
批准文号
国药准字Z20055404
生产企业
贵州百灵企业集团正鑫药业有限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