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类
非处方药
类别
化学药
药品名称
硝酸咪康唑乳膏
药品通用名
硝酸咪康唑乳膏
剂型
软膏剂
用法
外用
使用剂量
1. 皮肤感染,外用,涂搽于洗净的患处,早晚各1次,症状消失后(通常需2~5周)应继续用药10天,以防复发。其他详见说明书。
包装规格
20g/盒
有效期
36个月
适用人群
通用
适用疾病
1. 由皮真菌、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、指(趾)甲感染,如:体股癣、手足癣、花斑癣、头癣、须癣、甲癣;皮肤、指(趾)甲念珠菌病;其他详见说明书。
适用症状
1. 由皮真菌、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、指(趾)甲感染,如:体股癣、手足癣、花斑癣、头癣、须癣、甲癣;皮肤、指(趾)甲念珠菌病;其他详见说明书。
批准文号
国药准字H37022635
生产企业
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